(三)抽样方案

 

为了保证劳动力调查的主要指标失业率、就业率和劳动参与率等对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较好的代表性,劳动力调查以全国为总体,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单位)为次总体进行样本设计。

1.样本量和设计要求

(1)年度劳动力调查

全国劳动力调查的样本量约为15万户,人数为47万人。各省级单位调查的样本量约在4000-6000户,1.2-1.8万人。

(2)月度劳动力调查

非直辖市季度调查户数约为1800户,每个月调查为600户。直辖市季度调查户数为3600户,每个月月调查为1200户。

 调查城市每个月在村级单位内进行样本轮换。样本轮换以住户组为单位,即每个住户组为一个轮换组。当住户组进入一个完整的轮换周期后,每个住户组每隔2个月调查一次,一年调查5次后退出调查。每季度在每个村级单位调查15个住户组,每个住户组约为4户,共60户(15×4),分3个交叉子样本,每个子样本20户,5个住户组,每月调查一个子样本,每季度调查3个子样本,合计调查60户。当轮换步骤完全实施后,季度间有80%的样本重复调查,同一季度内月度间无重复样本,年度间的同月有20%的重复样本。

(3)设计要求

样本设计要求全省调查失业率的相对误差控制在15%左右,省内大城市、非大城市分类的调查失业率相对误差控制在20%左右。(t =1.64,把握程度为90%)。

2.抽样方法

(1)两级抽样

各省级采用分层、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普查区资料整理的劳动力调查抽样框,第一级抽村级单位,第二级在抽中的村级单位中抽取住户组。

人口就业统计司负责抽取第一级样本,即村级样本。各省负责审核抽中村级单位样本的代表性,以及一些村级单位所在的地域可能发生的拆迁变动情况,最终确定抽取村级单位样本。省负责在抽中的村级单位中,抽取调查住户组。

(2)分层方法

分层的原则应尽可能使层内各单位之间调查指标的差异减小,各层间调查指标的差异增大,以便降低总体的抽样误差。根据分层原则来确定分层标志,选择与调查指标失业率相关性较强的指标进行分层。

通过收集与劳动力调查相关的普查数据,分析本省的经济活动人口特征,考虑用综合指标对非省会区域进行分层排队。综合指标可利用2010年普查得到多项与就业失业水平相关的指标计算。如城乡人口比重,非农业人口比重、城镇化率、户籍率、集体户人口比重、16岁以上人口比例、从事第二、三产业人口比例、就业率、劳动力参与率和失业率。

分层按市、镇、乡,市中心区、城乡结合区,镇中心区、镇乡结合区, 乡中心区和村庄划分,同时考虑村级单位的人口规模。

(3)抽取住户

a.利用2010年人口普查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图的建筑物编号和相应的户列的住户清单

b.在抽中村级单位中,画住宅建筑物示意图,进行住宅建筑物户数统计和编号

c.抽取住户样本

I 先将社区的住户按4组分为若干住户组。

II 随机等距抽取15个住户组。

III.将抽取每15个住户组分成3个交叉子样本。每个子样本有5个住户组,共15个住户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