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7 按行业划分的就业人数|26-7按行业划分的就业人数|单位:万人|行业|2011|2012|2013|2014|2015|制造|13.3|13.4|12.6|13|11.4|建筑|27.7|29.1|30.9|30.7|31.7|进出口贸易及批发|53.9|56.4|51.5|50.2|48.2|零售、住宿及膳食服务①|57.8|59.1|61.2|63.4|62.5|运输、仓库、邮政及速递|43.4|43.4|44.5|44.6|45.3|服务、资讯及通讯|金融、保险、地产、专业|67.6|68.7|72|73.4|75.1|及商用服务|公共行政、社会及个人服务|91.5|93.5|97.8|97.3|101.5|其它|2.4|2.4|2.3|2.2|2.5|总计|357.6|366.1|372.8|374.9|378.1|注:数字是根据每年1月至12月进行的“综合住户统计调查”结果,以及由政府统计处与跨部门人口分布推算小组共同编制按区议会分区|划分年中人口估计数字而编制。|①住宿服务包括酒店、宾馆、旅舍及其他提供短期住宿服务的机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