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22 按住房租住权划分的家庭住户数目|26-22按住房租住权划分的家庭住户数目|单位:万户|居所租住权|2011|2012|2013|2014|2015||总计|235.93|238.9|240.48|243.11|246.79|自置住房住户|125.63|124.22|123.02|123.99|124.41|全租户|99.96|103.58|106.24|107.6|111.43|合租户|1.03|1.18|1.14|1.18|0.75|住房由雇主提供|4.09|4.5|4.49|4.41|4.55|其他①|5.23|5.42|5.58|5.92|5.65||注:数字是根据每年1月至12月进行的“综合住户统计调查”结果,以及由政府统计处与跨部门人口分布推算小组共同编制按区议会分区|划分年中人口估计数字而编制。|①包括二房东、三房客及免租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