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29 医疗卫生条件|27-29医疗卫生条件||项目|2011|2012|2013|2014|2015||医护人员(人)|医生|1438|1482|1514|1592|1674|牙科医生|143|161|167|174|184|牙科技术员|64|60|58|57|53|护士|1606|1751|1854|1990|2279|诊断及治疗助理员|405|465|418|466|502|卫生服务助理员|1038|1278|1289|1367|1487|每千人口对医生|2.6|2.5|2.5|2.5|2.6|医疗机构和病床|医院(所)|4|4|4|5|5|病床(张)|1222|1354|1366|1421|1494|每千人口的病床数|2.2|2.3|2.2|2.2|2.3|